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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4日,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敲响,被告人齐某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正式开庭审理。
当天,湘潭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走进湘潭县一中,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刑事案件。该案由县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,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,300余名师生旁听庭审。
2023年春节期间,齐某由一次偶然的机会了解到,李某(未到案)通过提供银行卡帮助过账并且取现就能赚钱,于是去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。
2月15日,齐某的银行卡进账流水47.27万元,她在银行网点柜台取出来交给李某。李某给了齐某5000元现金作为报酬。经查,齐某帮助李某取现涉及的诈骗资金为9.6994万元。
庭审现场秩序井然,法庭调查、被告人陈述及辩护人辩护等环节依次进行。最终,齐某由于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,当庭悔恨落泪。
庭审结束后,县法院工作人员给学生上了一堂法治课,并就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提出建议,还耐心解答了学生关心的法律问题。学生纷纷表示,会自觉遵纪守法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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